对共同财产的执行方式为:对共有财产先行采取扣押、查封、冻结等控制性措施,确定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;然后确定分割和变价方案,对共有份额进行强制分割变价。法律依据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、裁定中灶瞎,当事人必须履行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对方当卖空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,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。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,当事人必须履行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辩神申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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